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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野生动物保护候鸟迁移停歇保护工作的方案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版  发布时间:2013-12-03


 

     经齐市政府决定,2013年11月为全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和候鸟迁徒停歇保护活动月,为切实做好我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和候鸟迁徒停歇保护工作,保证活动月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切实加强冬季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及行业整顿的紧急通知》(林护发【2013】163号)、《黑龙江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黑林发【2013】26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齐齐哈尔市2013-2014年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预防监测和候鸟迁徒停歇地监控工作方案》((齐林发【2013】31号))的要求,确保今冬明春全面遏制乱捕滥猎、滥食鸟类等野生动物的非法活动,有效防范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扩散传播。

    二、时间安排

从现在开始到12月末结束。分为二个阶段。第一阶段,从现在到11月30日,为我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和候鸟迁徒停歇保护活动月实施阶段,各乡镇林业站要按照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的有关文件通知、本方案和《齐齐哈尔市2013年-2014年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预防监测和候鸟迁徒停歇地监控工作方案》进行自查和整顿,排查监控死角,组织治理,并将有关情况登记在案。发现有粘鸟、捕鸟和猎捕野生动物的行为向市林业局或森林公安局举报。第二阶段,12月1日至12月末,市里将组成联合执法行动,对我市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行为严肃处理,联合执法单位有市林业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森林公安局组成。对我市市场、花鸟鱼虫店、饭店等等有关经营野生动物的地方进行检查。

    三、工作内容和重点

     1、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印红同志于2013年9月3日《在"2013年秋冬季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及疫源疫病防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国家林业局关于切实加强冬季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及行业整顿的紧急通知》、《黑龙江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齐齐哈尔市林业局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2013-2014年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预防监测和候鸟迁徒停歇地监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齐齐哈尔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乱捕滥猎、滥食、违法贩卖鸟类实体及产品等违法行为稽查工作的通知》是否认真贯彻落实。

    2、工作重点。此次工作重点是对野生鸟类栖息繁衍地、迁徒停歇地、迁徒通道线路上的林场、湿地、村屯周围、贩卖野生鸟类的市场及非法加工、经营、利用野生鸟类的饭店、餐馆等餐饮场所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重从快打击乱捕滥猎、滥食鸟类的违法活动,形成强大的震慑声势,有效遏制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责任。各乡镇、林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常态化管理。统筹安排,明确责任,组织开展检查。

     2、明确责任,进一步强化野外巡护工作。各乡镇林业站、林场单位要加强巡护以及对入山、入区人员的管理,增加日巡查、延长巡护路线,加大巡查、巡护力度,力争不留死角,确保巡查、巡护工作落到实处,全面排查清理林区内部粘网、投毒饵、下铁夹等危害野生动物安全的隐患,有效预防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案件再次发生。

     3、强化执法,进一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在加强候鸟等野生动物野外保护的同时,各乡镇、林场要切实加强对花鸟鱼市场、餐馆饭店等野生动物及产品经营场所的巡查,主动会同森林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持续不断开展对经营市场的执法检查和清理整顿,实现综合整治。                                                                                     

    4、广泛宣传,进一步增强市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各乡镇、林场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宣传典型案件处理结果,宣传热爱野生动物、在保护野生动物方面作出贡献的人和事,进一步增强市民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鼓励广大群众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安排专人值班,及时处理举报线索,对媒体曝光和公众举报的案件要及时查处,快速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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